
我市自开展职互助保障工作以来,经过近17年的发展,共有10万多人次参加了互助保障活动,为5300多名职工支付保障金420余万元。2014年,共有18410人次参加了职工互助保险计划,为1091名职工支付保障金824737元,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2014年,青岛市总工会又拿出3000万元,制定和推行了《青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那么,这项职工互助保障有哪些特点和优势呢?
互助互济,公益性,非盈利性
职工互助保障体现了广大职工“平时献出一份爱,难时拥有互助情”的互济情怀,每人拿出不多的钱,汇集在一起,既解除了自己的后顾之忧,又帮助“出险”职工,既保障了自己,又惠及了他人,为职工构筑了防护风险的第二道屏障。职工互助保障不是商业行为,具有低门槛、高赔付、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点。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保障不需新增人员、机构,可以节省大量人力财力,最大限度降低管理成本。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暂行规定》(青厅字【2002】54号)中明确“本规定所称商业保险是指除社会保险和职工互助保险之外按商业原则经营的所有险种”。
缴费低,保障力度大
《青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B方案,A方案90元,其中市总补助30元,单位或职工缴纳60元,保障金给付额度最高可达21万元,B方案60元,其中市总补助30元,单位或职工缴纳30元,保障金给付额度最高可达9万元。
近年来乳腺恶性肿瘤的发病率逐年上升,女职工每两年花40元/人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障金额6000元,可参加3份,最多保障18000元。
《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缴费36元/人,保障金额5000元,可参加3份,最多保障15000元。
《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最少缴费26元/人,保障金额10000元,可参加5份,最多保障50000元。
为进一步惠及职工,还推出了包含3种保障计划的套餐业务(医疗+重疾+团意),费用更低,保障面更广。
手续简便,赔付及时
职工只需把申请赔付的资料备齐交到本单位工会或代办员处,余下的事情就由工会干部全权办理了。基层工会审核后上交给莱西总工会互助保障办,审核后到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办理理赔。
青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特点
1、互助保障 普惠职工
凡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投本保险人数达到社保职工数的80%参加本计划,享受本计划提供的互助保障。
2、互助互济 工会关怀
为惠及全市职工,青岛市总工会投入3000万元推行《青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B方案,本计划的主要特点:①统筹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5%给予保障金;②对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按60%的标准给予保障;③对青岛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规定的特药救助、特材救助,在政府救助之后,其个人负担部分按60%标准给予保障。
3、两种方案 灵活选择
A方案 B方案
单位职工缴纳(元) 60 30
市总工会补助(元) 30 30
合计(元) 90 60
4、网络办理 快捷方便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与政府社保局进行医保数据链接,实现保障手续办理的信息化,保障金领取的便捷化。
5、医疗互助 多重保障
投入少有基本保障,投入多有更多保障。一个计划设置两套方案,便于职工自由选择。
青岛办事处现行互助保障计划(简表)

图解《青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B方案保障范围

